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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2016年“三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12-29 分享:

各有关部门:
  现将《大涌镇2016年“三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镇人社分局联系。联系人:张小平,电话:87776388。


                                      2015年12月29日





                   大涌镇2016年“三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及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当前异地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春节前后我镇企业用工形势稳定,切实做好2016年“春运期间组织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春风行动”及“南粤春暖”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以下简称“三春”行动)等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年一度的“三春”行动是我市人社部门岁末年初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和市人社局的部署,全镇以“春暖民心,服务民生”为主题,及早谋划,系统部署,统一行动,扎实开展“三春”系列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认识做好春运期间组织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就业服务、稳定全镇用工形势作为突出工作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大涌镇“三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闫春伟
  副组长:张小平
  成 员:李晓华、陈学忠、刘炳矶、伍海建及各社区(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社分局培训就业股,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华兼任,副主任由伍海建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节前工作(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6日)
  为确保春节前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节后我镇企业用工形势稳定,务必加强统筹协调,节前突出五项重点:
  1.开展用工形势分析调研。春节前重点开展全镇企业用工形势分析调研,深入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结合“新三百”企业和全镇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跟踪,全面了解春节前后企业用工情况及重点企业用工缺口,提前做好就业形势研判报市人社局,汇总全镇重点企业岗位信息。重点抓好异地务工人员“返乡返岗动态摸查、技能型异地务工人员劝留、返乡交通服务、岗位信息储备、岗位需求预测”五项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培训就业股将《异地务工人员流动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调查表》报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培训就业股负责)
  2.开展人力资源公共就业信息采集工作。培训就业股和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对照《中山市人力资源公共就业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及时通过金保系统、中山市人力资源信息网、企业监测系统等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平台采集人力资源公共就业信息。务必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辖区内重点企业缺工的岗位收集完成并录入系统,2016年1月起由培训就业股督促重点监测企业通过重点企业用工监测系统随时自主录入缺工的岗位信息。确保缺工信息及时准确地集中整合,统一发布。(培训就业股负责,各村(社区)协助)
  3.开展用工环境宣传引导工作。指导企业做好节前劝留、节后返岗和人才储备工作。广泛宣传我市就业优惠政策,吸引技能型劳动力留岗发展。深入村(社区)、企业和异地务工人员聚居地派发“春风卡”、宣传横幅、海报等宣传资料,同时,通过电视台广泛宣传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培训就业、公共服务扶持等优惠政策、全市最新招聘岗位信息以及政府部门为异地务工人员办实事、办好事、送温暖的各项活动措施,确保异地务工人员“回家走的放心、留下来的安心”。(培训就业股负责,人社分局办公室协助)
  4.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权益维护服务。着力做好异地务工人员的劳动保障监察、薪酬福利保障等工作:
  (1)劳动保障监察。针对春节前侵犯异地务工人员权益事件高发这一特殊时期,集中开展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坚决遏制侵犯异地务工人员权益行为的发生,重点查处企业拖欠克扣异地务工人员工资、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
  (2)薪酬福利保障。对企业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的行为,依法及早查处,确保职工尽快领到工资。对存在恶意欠薪的企业,按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生产经营确实存在困难的企业,在欠薪处理期间,镇人社分局应指导督促企业为职工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职工生活不受影响。对符合刑法规定的四种欠薪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力争做到异地务工人员工资基本无拖欠,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安安心心回家过年。
  (3)完善预警机制。加强与综治、公安、住建、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完善劳资纠纷风险预警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拖欠工资或者有倒闭迹象、员工流失率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妥善处理好劳动争议、劳动保障信访和投诉举报案件,特别要高度重视处理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及时排查、确保支付。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充分做好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密切关注网上舆论,正确引导舆情,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人社分局劳动关系股牵头,各村(社区)协助)。
  5.开展留守异地务工人员慰问活动。以坚守在生产一线的企业员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各种送温暖慰问、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关爱尊重异地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人社分局培训就业股负责)。
  (二)节中工作(2016年2月7日—2月13日)
  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同时,引导企业为职工添置文体、娱乐等设施设备,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对于招用少数民族人员较多的企业,积极指导企业举办体现少数民族特色、符合少数民族节日习俗的文娱活动。指导企业和员工加强节日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异地务工人员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劳动关系股负责)
  (三)节后工作(2016年2月14日—3月31日)
  着重做好进入我镇的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咨询服务、专场招聘会、岗位信息发布、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等四项工作:
  1.开展就业帮扶系列活动(人社分局培训就业股负责)。
  以我镇交通枢纽及人员汇集点作为重点,设立“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点”和“现场招聘区”,组织岗位援助帮扶、技能提升帮扶、创业引导帮扶、综合服务帮扶等活动。派发“春风卡”,提供就业、维权、培训等信息资料,开展现场咨询和招聘服务,为异地务工人员顺利就业提供便捷服务。设点开始时间由年初十(2月17日)起,持续10天。“三春”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镇内设点活动进行巡查。
  2.开展专场招聘系列活动(人社分局培训就业股负责)。
  (1)镇内招聘。一是为响应市人社局安排,在镇内举办“春风行动”或“南粤春暖”现场招聘会;二是镇村联动,延续村级灵活模式。结合用工单位分布和异地务工人员流动特点,大力组织举办“贴近园区、贴近企业、贴近群众”的园区招聘、村(社区)招聘、援助招聘等多种形式现场招聘活动。培训就业股填报《2016年春季举办专场招聘会计划表》,提前做好节后招聘会计划,于2016年1月8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2)市外招聘。镇人社分局积极配合市人社局举办的市外省内和省外招聘会工作,发动企业参加。
  3.做好岗位信息发布工作。培训就业股要切实按照中山市人力资源公共就业信息采集工作部署,全力收集岗位信息,在市人力资源信息网、市镇村三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络统一发布岗位信息,全市共享(人社分局培训就业股负责)。
  4.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中介活动,消除就业歧视,并通过新闻媒体和基层平台向社会公布一批民办诚信职业中介机构名单(人社分局劳动关系股负责)。
  四、准确及时报送信息数据材料
  (一)动态监控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春运期间(1月24日至3月3日)培就业股每3天要开展一次抽样调查,及时统计测算异地务工人员返乡返岗数量等情况,填写上报《2016年春运组织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情况统计表》,每周三书面报告一次“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活动进展情况和“三春”活动就业服务小结,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培训就业股负责)
  (二)总结上报
  镇人社分局于2016年3月5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报送春风行动暨春运期间组织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书面总结材料;2016年3月20日前报送“南粤春暖”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总结材料(人社分局培训就业股负责,人社分局办公室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