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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整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3-17 分享:

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现将《大涌镇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联系人:周恩平,电话:87121081。


                                   2016年3月17日




                 大涌镇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整治方案

  为规范我镇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的处理,以全面建设“中国红木文化旅游名镇”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关于印发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统一管理方案的通知》(涌府办〔2015〕10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对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按照“职能互补,协同作战”的原则,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分管环卫工作的镇领导任组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环卫的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城管、环保、综治、安监、交通、财政、规划、住建、各村(社区)城管工作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衔接,落实管理职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恩平,成员:丘爱营。
  二、整治对象
  (一)工业垃圾:指机械、轻工及其它工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排出的且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工业固体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工业固体废物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二)建筑垃圾: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外立面改造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
  三、整治要求
  (一)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纳入属地管理,实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各村(社区)、城市规划、公安、工商、环保、卫生、交通、房管等部门为协管单位,在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协助配合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的管理工作。
  (二)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是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处置责任承担人。工业厂房业主及建设单位对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具有监督管理责任。工业厂房业主、建设单位及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应当建设或者购置存储容器,做好生活垃圾与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的分类投放,并交由符合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妥善保存好相关处置协议,以备检查。无法放置容器的,应当交有资质的公司负责及时清运。
  (三)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焚烧等方式自行处置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单位和个人处置工业垃圾与建筑垃圾时,应当聘用有资质的服务公司进行清运处置,服务公司应当到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应与符合相关资质的单位签署垃圾清运协议,并承担相应的垃圾处置费用。
  (四)实行“谁产生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第三方有资质的有偿社会服务模式,村(社区)联合有资质且已备案的服务公司上门有偿清运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
  (五)各村(社区)组织本村的城管工作站加强对乱倒、偷倒垃圾的行为严格管理,协助镇城管分局处理乱倒、偷倒垃圾的行为。
  (六)各村(社区)辖区内的服务公司可聘请村城管工作站人员加强工业及建筑垃圾管理。
  四、 工作分工
  (一)镇城镇管理工作组
对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按照“强化职能,共同作战”的要求,成立工作组,组长:周恩平,副组长:余子健、林民生、丘爱营。下设三个业务组:一是统筹小组,组长周恩平,副组长余子健,负责联合城管、环保等部门查处黑名单内的厂企;二是执法小组,组长丘爱营,负责查处无垃圾运输资质的车辆和偷倒行为;三是协管小组,组长林民生,负责协调各村城管站与服务本村服务公司加强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治理。
  (二)村城管工作站
对辖区内的厂企、建筑工地所产生的工业、建筑垃圾情况做好备案登记;配合执法人员做好维护村容村貌、解决城市管理投诉等工作;发现偷倒工业、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城镇管理工作组。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乱倒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的罚没所得可按有关规定返还各村(社区)专款用于环卫支出。
  (三)规划、住建部门
建设项目经规划、住建报建审批后,规划、住建部门抄报一份项目资料送城管分局,由城管分局监督施工单位建筑垃圾的处置。
  五、工作流程
  (一)管理工作流程
  为切实做好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进行政策的制定和管理;由协管组组织村城管工作站对厂企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推行合资质及备案的服务公司对厂企上门定点收集有偿服务;由执法组组织综合执法局人员严厉打击偷倒行为;由统筹组对屡教不改的,多次偷倒工业垃圾的厂企采取黑名单制度,重点监管。
  (二)保洁流程
  只要具备资质的服务公司,在我镇范围内,均可参与我镇工业建筑垃圾的收运服务,服务公司应取得《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方可从事工业建筑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服务。服务公司须向镇环卫主管部门备案,按自愿的原则与厂企签署服务合同,并提供上门收集工业建筑装修垃圾服务,确保厂企与建设单位环境卫生。
服务公司佩戴统一标识进行上门定点收集,根据不同企业的性质,安排早班或晚班上门收运。
(三)投诉流程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投诉情况等可致电各村村委、城管分局。服务公司设立上门收集服务热线,实行专人专管并建立厂企信息收集系统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整治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大力宣传政策文件,组织动员,切实将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协助厂企做好防治工业垃圾污染环境措施;各厂企要严格按要求落实工业及建筑垃圾的处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检查,及时整治
  镇综合执法局要督促各村(社区)、各单位和各行业协会对本辖区、管辖范围内的厂企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整治工作现场大检查,对发现厂企未能建设或设置储存容器的,必须立即整治;对有偷倒垃圾行为,污染大又不整改的厂企,一律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城镇城管工作组。
  (三)巩固提升,确保清洁
  由村城管工作站负责对村内厂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经验,稳步提升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整治力度,确保环境卫生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