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山市大涌镇宏兴泰制衣厂
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51N39Y6X
经营场所:中山市大涌镇旗峰路296号三楼(林日良房产)
经营者姓名:廖方方
居民身份证:36072119****15****
住址:湖南省耒阳市磨形乡*****
经调查查明,你拖欠41名劳动者2022年8月至2025年5月的劳动报酬369061元。2025年5月22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向你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涌执责字〔2025〕第80号),责令你三日内足额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将整改情况和劳动报酬支付凭证报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截至2025年7月25日,你仍拖欠等41名劳动者2022年8月至2025年5月的剩余劳动报酬287867.58元,也未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提供整改报告和劳动报酬支付凭证。你存在用人单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你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
本单位于2026年1月29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涌执催字〔2025〕144号)。因由于使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印章)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