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马菲
居民身份证:42900119****08****
住址: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官塘驿镇*******
经调查查明,你拖欠29名劳动者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的劳动报酬33.71206万元。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14日向你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你自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足额支付29名劳动者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的劳动报酬。截至2024年7月30日,你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内容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也未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提供整改报告和工资支付凭证。你存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
你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本单位于2025年2月11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涌执催字〔2024〕169号)。由于使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单位领取《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特此公告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印章)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