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山市鸿鹏制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E1EGC69A
法定代表人:陈江建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中新公路南村路段2号4楼之一
经调查查明,因你单位拖欠37名劳动者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的劳动报酬共计197195.87元。2025年1月2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执法人员向你单位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涌执责字〔2025〕第1号),责令你单位三日内足额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将整改情况和劳动报酬支付凭证报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截至2025年2月10日,你单位仍拖欠36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122427.54元,也未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提供整改报告和劳动报酬支付凭证。你单位存在用人单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你单位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圆整(¥14000)。
本单位于2025年5月27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涌执催字〔2025〕24号)。由于使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印章)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