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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号:粤中涌执告字〔2023〕第38-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15 分享:

  涉嫌欠薪人:李志雄

  身份证号:6123261966*******2                                   

  联系方式:139253****9

  经营单位名称:李志雄经营的无牌家具厂

  经营地址:中山市大涌镇葵朗路宏远家具厂内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3年3月3日,谢某某、王某某等劳动者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反映你经营的无牌家具厂拖欠员工劳动报酬。经查,该无牌家具厂,未办理营业执照,李志雄你是该无牌家具厂的主要负责人,涉嫌拖欠谢某某、王某某等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我镇多次联系你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未果。我镇于2023年3月9日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你经营的家具厂的经营地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涌执告字〔2023〕第38号),要求你在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前到我镇大涌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但截至2023年3月14日12点00分,你仍未按要求前往配合调查。我镇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现公告通知你于2023年3月20日9时00分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三楼监察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励志路50号(大涌人社分局)

  联系人:丘爱营、杨丽璇    

  联系电话:0760-87732907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