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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0年第4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4-08 分享: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经办机关或单位备注
1中市监食药大涌不处字〔2020〕002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中山市大涌镇紫竹林药房《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577851766D中山市大涌镇南文村“葵朗坑”(锦华出租屋第五、六卡)陈信安当事人于2020年3月13日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美澳健牌钙咀嚼片(牛乳味)(制造商:广州市美澳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30709,生产批号:17118038,保质期至:20191007),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15.00元,被我所扣押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5.00元,没有违法所得。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为首次发现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单位,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涉案物品数量少,货值金额小,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有销售出去,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且已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主动履行,2020年4月3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3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