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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8年第6期)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07 分享: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8年第6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经办机关或单位 备注
1 中涌流行罚〔2018〕006号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黄光民(中山市大涌镇黄光民蔬菜档经营者) 《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2442000MA4X31XC1X 中山市大涌镇清平市场19-20号档位 黄光民 当事人于2018年5月7日经营的蔬菜(韭菜)(购进日期:2018年5月7日)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腐霉利的检测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明,当事人无证据证明其经营的食品是由合法渠道购进,并无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无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和进货日期等内容。上述蔬菜(韭菜)(购进日期:2018年5月7日)违法所得为57.50元,货值金额为27.60元。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共计57.50元;2、处70000.00元罚款。 主动履行,2018年8月23日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14日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2 中涌食行罚〔2018〕001号 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罗球(中山市大涌镇信誉榨油小作坊经营者) 《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2442000L0398313XP 中山市大涌镇汇泉街(林介文房产首层第10卡) 罗球 当事人于2018年6月28日经营的花生油(加工日期:2018年6月28日)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检测结果评定为: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明,上述食品花生油(加工日期:2018年6月28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罗球提供了原材料花生购进单据、供货商资质。罗球在签收《检验报告》后及时中止违法行为召回相关食品,违法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较恶劣的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经统计上述花生油(加工日期:2018年6月28日)的货值金额为948.00+50.00斤×12.00元/斤=1548.00元。违法所得为948.00元。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共计948.00元;3、处700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已送达,正在执行中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31日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3 中涌流行罚〔2018〕007号  经营有毒有害的食品案 伍兴华(中山市大涌镇伍兴华三鸟档经营者)  《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2442000MA51H3AE6C  中山市大涌镇清平市场东外铺17号 伍兴华 当事人于2018年5月7日经营的禽肉(鸡)(购进日期:2018年5月7日)、禽肉(鸭肉)(购进日期:2018年5月7日)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检测结果均评定为: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氯霉素的检测结果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视为放弃复检。经统计上述禽肉(鸡)(购进日期:2018年5月7日)、禽肉(鸭肉)(购进日期:2018年5月7日)的违法所得为68.00元,未能确定货值金额。 违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鉴于食品经营者伍兴华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18年9月6日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6日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