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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梅清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04-22 分享:

镇属各单位,各社区(村):
  经研究,决定:
  刘梅清同志聘任为水利所副所长。
  聘期为2013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2日。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