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根据中山市委中委(2002)7号文的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拟定于7月上中旬召开中共大涌镇第十次党代会,总结镇九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布置今后三年工作意见以及进行党委、纪委换届改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召开第十次党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好党代表:
1、党代表的条件:
出席党代会的代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本职工作成绩突出,为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有议事能力,能如实反映本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意愿,真正为党员群众拥护和信任的中共正式党员,代表中要注意代表的文化素质和年龄结构,选出年纪轻、文化素质高的各种类型党员代表。
2、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分配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做到每个支部至少要有一名代表出席,党代表的人选既要有先进性,又要有代表性。在党代表中,镇机关、部门、事业单位、村(居)委支部的领导干部约占6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约占20%,先进人物占2%,妇女代表不少于13%。(附代表名额分配表)
二、选举办法和时间要求:
出席大涌镇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由所属党支部(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推荐,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多于应选名额的20%差额数确定预备人选。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于7月4日前选出党代表,并把选举结果报镇党委组织办审查。
三、做好工作,迎接党代会的召开。
各党(总)支部要积极宣传党代会召开的目的和意义,号召全镇党员积极行动起来,以党代会的召开为动力,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以时俱进,大力发展我镇经济。并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以实际行动迎接镇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200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