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按照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现就2005年我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措施。
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狠刹“五股歪风”工作。
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工作。
工作目标: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歪风得到有效治理,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加强。
工作措施:(1)加强教育。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集中抓好教育,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歪风毒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极大危害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抵制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歪风的自觉性。(2)重大节日前夕向全市发出通知,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抵制这股歪风,适时组织若干检查组对各单位狠刹此股歪风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违纪情况予以通报。(3)健全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巩固“收支两条线”工作成果;对违反规定滥发、乱发钱物的,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切实切断此股歪风的财源。 (4)加强与信访、案件检查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信访反映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找有关人员诫勉谈话。(5)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典型的予以通报或曝光。
2、深入治理“跑官要官”问题。
工作目标:领导干部“跑官要官”行为得到有效纠正,各单位能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工作措施:(1)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关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方面五项措施的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由组织部门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2)加强监督检查,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群众反映“跑官要官”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并通报检查情况。(3)对“跑官要官”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凡调查属实的,不得提拔重用,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3、深入治理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求非法利益的工作。
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并处理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求非法利益的行为;其从政行为得到规范。
工作措施:(1)上半年结合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及时掌握、更新领导干部职务变动和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相关信息;同时,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求在9月底前落实整改。(2)健全登记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的情况要在每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公示。(3)加强谈话诫勉,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及其身边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严肃查处。
4、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收钱敛财的问题。
工作目标: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工作措施:(1)根据上级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收钱敛财的通知精神,在重申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利用婚丧喜庆等活动借机收钱敛财。(2)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今年的民主生活会上,就严格遵守禁止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规定作出公开承诺。(3)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5、深入治理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工作。
工作目标: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行为得到有效禁止。
工作措施:(1)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关于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处理程序和有关规定。(2)在5月底前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通过公安机关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情况。(3)上半年,会同组织、公安等部门对各单位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党员和干部赌博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同时,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到境外主要赌场巡查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理党员和干部的赌博行为。(5)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干扰阻挠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典型案件将予以通报或曝光。
各单位在年终要对狠刹“五股歪风”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向镇纪委做出专题报告。
(二)纠正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兼任社会团体、中介组织领导职务的行为。
工作目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兼任社会团体、中介组织领导职务的行为得到纠正。
工作措施:(1)上半年,根据上级的有关通知精神,对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中介组织领导职务的情况进行清理。(2)会同组织和民政部门对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对违反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于9月底前整改完毕;违反规定领取的兼职报酬要如数清退;对顶风违纪不按规定纠正的要给予纪律处分。(3)贯彻落实好上级制定的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中介组织领导职务的审批、监督、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
工作目标:党员干部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工作措施:(1)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大涌镇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单位对党员干部所持有的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登记并加强管理。(2)上半年,协调组织、公安等部门,建立预防和处理党员干部在出国(境)方面违法违纪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3)年中,会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和落实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责令整改;对顶风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四)推进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工作目标: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向基层延伸的工作,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工作措施:(1)根据上级加强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要求,部署全镇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2)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求各社区、村及基层站所领导干部今年要过一次民主生活会,着重对照规定进行检查,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3)年底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落实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年终各单位要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总结并上报镇纪委,以便明年进一步规范完善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二、关于贯彻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工作目标:领导干部按规定开展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
工作措施:(1)根据上级有关述职述廉实施办法的要求,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参加人员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2)各单位主要领导的述廉报告镇纪委。(3)12月份,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述职述廉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评定、评优评先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工作目标:各级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自查自纠,特别是对照检查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整改提高。
工作措施:(1)会同镇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下发关于开好今年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对照“先进性教育”的内容和狠刹“五股歪风”的规定认真开展检查。 (2)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落实镇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
工作目标:及时解决和纠正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工作措施:(1)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对新上任的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2)密切与信访、案件检查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对涉嫌轻度违纪领导干部诫勉谈话的力度,每半年根据实际情况拟出一次谈话人员名单,并作好诫勉谈话的安排。(3)加强情况报告。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的谈话情况及时报告镇委主要领导,每半年将镇纪委负责人和下级单位一把手谈话及被谈话一把手本人整改的情况综合报告镇党委和上级纪委,并列入领导干部《廉政卷宗》档案管理。
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责任制向基层延伸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
工作措施:(1)根据镇委、镇政府领导的工作调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2)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的配套制度。(3)上半年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中共大涌镇委员会
200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