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镇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根据上级的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由镇纪委重点对经贸办、宣传文化中心、国税分局三个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对去年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单位财政、计划生育、民政、医院、交警五个部门进行“回头查”。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认真组织经贸办、宣传文化中心、国税分局三个部门的评议工作
(一)评议内容
1、被评议部门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制定并实施行风建设的计划、措施,落实纠正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被评议部门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情况。
3、被评议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情况。
4、被评议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情况。
5、被评议部门近年来行风建设(包括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措施等。
各评议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民主评议行风的具体内容和重点。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进行。镇纪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阶段评议工作的落实。被评议部门按照市、镇有关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了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实施本部门各阶段评议工作的开展。
(三)评议时间和方法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时间为4至10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时间为4至5月份。各被评议部门成立评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上报镇纪委监察室。并认真开展宣传发动,调动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这项工作的积极性。
2、自评阶段。时间为6至7月。被评议部门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和自查自纠,通过走访基层、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找准本单位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进行整改,做到边评边改。按照评议要求,写出自查自评报告,在7月30日前交到镇纪委监察室。
3、评议阶段。时间为8至9月。由镇纪委监察室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大会,邀请市、镇人大代表、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介代表等各阶层人士参加,与被评议部门进行面对面的集中评议,听取汇报。
4、整改阶段。时间为10月。被评议部门根据自评和评议阶段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写出整改情况报告。对两个月内未能落实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向镇纪委监察室说明原因。
二、扎实开展“回头查”活动,巩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成果
按照市纠风办的工作要求,去年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财政、计划生育、民政、医院、交警五个部门,要认真组织“回头查”活动,重点检查去年评议过程中所提出意见是否落实整改,本部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落实、行风是否明显改进等。镇纪委监察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接触“回头查”部门的服务对象,听取意见,依靠群众监督巩固评议结果。镇财政、计划生育、民政、医院、交警五个部门要在4月底前制定“回头查”实施方案,报镇纪委监察室后组织实施。
三、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民主评议行风是纠风工作实行纠建并举,加强廉政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被评议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行业行风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评议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
(二)加强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被评议部门要在加强自我监督的基础上,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置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在活动期间,被评议部门要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投诉。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介的联系,及时报导本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整改等情况,以及近年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相关的政策法规,更好地树立部门的行业形象。
(三)做好情况综合上报工作。被评议部门和“回头查”的部门要定期分析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巩固行风评议成果,于10月15日前写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报镇纪委监察室。
中共大涌镇委员会
200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