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各单位:
深入治理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是今年中央、省、市狠刹“五股歪风”工作之一。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为进一步解决和预防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这股“歪风”,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禁赌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把教育和舆论宣传、制度建设、层级管理、监督制约等有机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使全镇党员干部不参与赌博,杜绝赌博现象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和任务
(一)认真开展禁赌教育,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自觉禁赌。
1、加大法律条规的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各党支部、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广东省禁止赌博条例》、《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通知》(粤纪发[1996]24号)、《中共广东省纪委 广东省监察厅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补充规定》(粤纪发[2002]5号)、《转发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进行禁赌教育的意见〉的通知》(中委办[1996]74号)、《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规定》(中委[1997]16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严格约束自己,坚决抵制赌博歪风,从思想上远离赌博。
2、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今年纪律教育月活动中,要通过剖析一些由于赌博而导致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赌博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警钟长鸣,自觉拒赌。
3、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禁赌氛围。镇有线电视台要配合中央、省、市关于禁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作并集中滚动播放禁赌公益广告,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使禁赌意识深入人心。同时,各党支部、各单位也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禁赌宣传活动,共同筑牢党员干部拒赌的思想防线。
4、充分发挥工、青、妇等团体组织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禁赌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青少年、家庭成员中织造一张全社会禁赌的“网络”,形成强大的社会禁赌氛围。
(二)完善制度,确保禁赌工作取得实效。
1、各党支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山市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数据报送备案制度、政审审批制度、出入境教育谈话制度、出国(境)期间监督管理制度、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出国(境)管理工作责任制、出国(境)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出国(境)证照和出国(境)情况的监管工作,防止党员干部出国(境)赌博问题的发生。
2、要建立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互报信息制度。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参与赌博人员要查明身份,凡涉及党员、干部的,应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逐步建立全镇的禁赌信息网络,促进信息共享和工作互动,增强禁赌工作成效。
(三)加强监管,确保禁赌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领导,建立健全禁赌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我镇禁赌工作顺利开展。由镇纪委牵头,组织人事、宣传、公安、文化、工商部门齐抓共管。宣传、文化等单位负责开展禁赌宣传,公安、文化、工商单位负责加强娱乐和公共场所的管理,纪检、组织人事、公安等单位负责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的监管。
2、强化监督,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各党支部、各单位要把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请假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公务出差以及因私离开本市必须实行层级报告。
3、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并加强对下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的管理,教育他们不得参与赌博活动。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禁赌工作责任制。各党支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支部、本单位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工作的领导,把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常抓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党支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禁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分管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层级管理机制。凡是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制不查,以及所在党支部和单位党员干部赌博之风屡禁不止,特别是参与私彩赌博的,要根据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制定禁赌活动计划。各党支部、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禁赌活动计划并狠抓落实,逐步形成禁赌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督促检查。各党支部、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支部、本单位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于8月25日前将落实本《工作意见》的情况书面上报镇纪委。
中共大涌镇委员会
200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