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委发〔2007〕14号)要求,现就在我镇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民情日记”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主题
“民情日记”活动的主题是“记民情、解民忧、暖民心”。通过广泛开展“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连百家心,办百家事、致百家富”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转变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紧密联系群众,积极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参加“民情日记”活动的主体
参加“民情日记”活动的对象为:镇机关全体在编公务员、工勤;村(社区)“两委”干部;市镇 (区)两级驻村干部。
三、记录“民情日记”的要求
(一)记录内容
1、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包括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等。
2、村级组织建设问题:包括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农村党员等。
3、村务民主管理问题:包括村民自治、村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干部作风等。
4、农村矛盾纠纷问题: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土地被征收(征用)补偿费用分配、村际邻里纠纷、突发性事件等。
5、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社会治安、农民负担、最低生活保障、住房难、饮水难、读书难、看病难和行路难等。
6、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计划生育、移风易俗、文明村(户)创建等。
7、村容村貌整治问题:包括通路改房、治理“脏乱差”、美化环境、节约保护耕地等。
8、其他问题。
(二)记录格式
每篇“民情日记”由三个部分组成,即:事由、办理过程、办理结果。
1、事由。主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将所了解到的群众诉求和愿望,以及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及时地记录在“民情日记”本上,建立“民情档案”。
2、办理过程。主要将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办法的过程、制定的具体措施以及领导责任等情况记录在案。在记录过程中,要尽可能将解决问题的整个过程记录清楚,便于明确职责、分清责任。
3、办理结果。主要记录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的办结情况,尤其要将事件的办理效果、是否将办理情况向群众作了反馈、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否向群众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等情况记录在案。
(三)记录要求
1、“民情日记”实行一事一记,以叙述、分析、评议为主要形式,记录的篇幅不限。
2、“民情日记”记录的内容必须完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要有相关的落实措施,不能悬而未决。记录“民情日记”要坚持及时、客观、真实的原则,防止内容简单化,弄虚作假,推卸责任。
3、参加活动的每位干部,一般每周记录“民情日记”不少于1篇,遇重大、紧急事项要随时记录;每季度对“民情日记”记录的情况加以自评,在记录本上写出心得体会。
4、参加“民情日记”活动的干部要认真保管好“民情日记”记录本。对记录完毕的记录本,镇机关在编干部、市镇(区)驻村干部交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归档保存,村(社区)“两委”干部交村(社区)党组织归档保存。本人调离本镇(区)或本村(社区)时,须及时将“民情日记”记录本上交归档。
5、“民情日记”记录本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发。
四、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工作制度
(一)民情分析制度。每季度,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会议、支部会议等,开展一次以上的民情分析会,对“民情日记”记录情况进行分析,对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制定落实措施。
(二)领导审阅制度。每季度,由各级领导对每个干部的“民情日记”进行审阅。镇党委书记负责审阅党政班子成员的“民情日记”,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委员负责审阅镇机关其他在编干部、市镇(区)驻村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民情日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审阅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民情日记”。
(三)督促检查制度。镇委将不定期对各镇区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支部每半年对本地区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情况反馈制度。参加“民情日记”的每位干部要及时将自己负责办理事项的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向群众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个人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在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凡是因为个人失误导致“民情日记”所反映的问题得不到有效处理、处理不及时或没有向群众及时反馈,造成群体性事件或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总结评比制度。每年底,镇党委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总结,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落实这项活动成效明显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将落实“民情日记”活动的情况作为村(社区)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干部参加党内各项评比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要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把“民情日记”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五、加强对“民情日记”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和落实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组织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民情日记”活动的组织管理,以及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跟踪和督办。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和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亲自挂点办点,督促指导“民情日记”活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管理协调。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民情日记”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民情日记”活动的汇报、反馈、审阅、督办、协办、考评等日常管理制度,确保“民情日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民情日记”活动,开展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对“民情日记”反映的、基层无法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能范围,认真办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或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要集体研究,切实解决。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及时报道基层单位和干部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推广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表彰积极参与“民情日记”活动且成绩显著的干部,推动“民情日记”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共大涌镇委员会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