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开展“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我镇开展“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我镇工作和党员队伍的实际,全面领会和把握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镇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着力解决本地区影响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为全面建设“两个适宜”和谐大涌作出新的贡献。
开展“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镇、和谐大涌、宜居城镇、法治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来进行,重点是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突出区域协调发展、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教育引导党员深刻理解和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镇文明程度,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开创社会和谐新局面;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要求
主题教育活动从2007年6月至9月,集中3个月的时间。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天。
各单位各党支部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1)举行一次专题学习讨论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省党代会和市党代会报告原文,交流学习心得,使党员全面把握、深刻领会省、市党代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举办一次宣讲活动。镇组织办和镇党校要结合干部培训和党员轮训,对党员进行集中宣讲教育。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会议精神的宣传和学习辅导工作,组织宣讲团深入各地进行宣讲。(3)开展一次纪念“七一”的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到固本强基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4)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党支部结合本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找准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影响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着力解决一两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组织一次促进发展与和谐的主题实践活动。在党员中开展示范岗、联系村务、联系群众、义工服务等活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6)召开一次工作分析会。镇党委、各单位、党支部对照省、市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对本镇区本单位工作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和落实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和措施。
各单位、党支部可从实际出发,创新载体,通过组织报告会、读书会、讨论会、演讲会、知识竞赛、征文征歌和文体活动等,把主题教育活动搞得生动活泼、扎实有效。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与推进固本强基的创新和落实结合起来,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构建社区党建新格局,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在“两新”组织等新领域中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机关、学校等单位的党建工作;与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党员做到“三有一好”,不断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共产党人的道德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
(一)落实责任。各单位、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7月10前上报镇组织办。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具体落实的责任制,各单位、各党支部负责人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镇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带头学、率先干,深入基层送学、讲学,强化带动力。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的作用,把责任分解到支部,工作落实到支部。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作用,为驻点党员上党代会精神专题辅导课,结合了解社情民意,写好民情日记,指导驻点搞好主题教育活动。
(二)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切实把省、市、镇党代会精神在各行各业中全面贯彻落实。特别要注意抓好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中的党员的教育。
(三)加强宣传。在镇有线电视台开设专栏,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单位充分运用网络、简报、文化室、宣传栏、黑板报、文化广场、宣传横幅等载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热烈的良好氛围。
(四)督促检查。镇党委组织办要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建立每月一报制度,各单位、各党支部要及时向镇组织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于9月15日前形成本单位、本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书面总结材料上报镇组织办。镇组织办在适当时候对各单位、各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中共大涌镇委员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