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名城建设意见》(中委[2008]1号)精神,以及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要求,制定《关于大涌镇贯彻落实文化名城建设目标任务的分工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 总体目标任务
全面促进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的融合,不断增强我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到“十一五”期末,全镇形成更为高度自觉的共同文化追求,把我镇建设成为区域品牌优势更加明显,历史文化名城底蕴更加深厚,城镇人文精神得到较大提升,产业文化与文化产业长足发展,人民生活质量和文化素质全面显著提高的现代化城镇。
二、任务的具体分工
(一)孙中山文化工程。
重点工作及目标:提升孙中山文化的时代价值,发掘和提炼孙中山先生“天下为公”、“敢为人先”等伟人的精神并赋予时代意义,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博爱、创新、包容、和谐”新时代中山人精神内涵。举办群众性纪念中山先生的活动,通过开展对我镇民国时期讨袁烈士林威雄的纪念活动,大力宣传和宏扬孙中山文化。把蕴含孙中山文化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贯穿于全镇学校教育、人才队伍培养、社会道德教育全过程。
牵头单位:宣传办
主要责任单位:组织办、教科文卫办、团委、镇电视台
(二)历史文化工程。
1、积极发掘和保护我镇的历史文物
重点工作及目标:结合全国开展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镇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状况和历史价值,加强对历史文物资源的保护和修缮工作,认真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内涵与价值,积极申报市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牵头单位:规划所
主要责任单位:建设所、宣传文化中心、财政所、方志办
2、挖掘开发红色革命文化资源
重点工作及目标:依托我镇“白蕉围”“隆都民俗馆”和“林威雄烈士墓”、“杨丽容烈士陵园”四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立以革命遗址为基础、以教育基地为载体,具有地方特色的革命历史文化体系。加强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教育和传承。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办
主要责任单位:全镇各中小学、宣传办、宣传文化中心
(三)华侨文化工程。
重点工作及目标:整合和提升我镇的华侨文化,加强对我镇华侨史的研究。重点拓展我镇华侨对我国工商业和慈善事业作出贡献的研究,深入挖掘华侨文化和侨居建筑文化的价值,再现华侨的自强不息、勇于进取、慈善博爱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大涌人在新时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信心。
牵头单位:侨办
主要责任单位:编志办、宣传办、镇电视台
(四)产业文化工程。
1、开发特色经济产业文化
重点工作及目标:依托“中国红木家具生产专业镇”和“中国牛仔服装名镇”两个区域品牌,开发我镇区域特色经济的产业文化,增加特色行业的文化含量,逐步扩充红木雕刻馆的藏品,不断提升特色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软实力。大力扶持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以特色行业为主要内容的产业文化旅游,依托产业文化提升特色行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经贸办
主要责任单位:三产办、外经办、科技办、技术研究中心、宣传文化中心
2、扩大产业文化交流合作
重点工作及目标:积极承办和参与国内外知名的产业文化活动,吸取世界文化精华,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和产业文化共同发展。大胆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积极利用外资建设和改造文化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经贸办
主要责任单位:三产办、外经办、科技办、技术研究中心、宣传文化中心
(五)民俗文化工程。
重点工作及目标:利用传统的民间节日和风俗习惯,大力开展健康活泼的传统民俗活动,采取乡土教材、民俗培训班、民俗比赛等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形式,营造有利于优秀民俗文化传承和发展的环境。通过对推广我镇的粤剧、戏曲文化,南文龙文化、青岗的龙狮表演等,使我镇的传统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牵头单位:宣传办
主要责任单位:宣传文化中心、教科文卫办、三产办、体委
(六)公共文化工程。
1、成立大涌镇文联
成立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大涌分会,通过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训、书刊出版、文艺评奖和权益保护等工作,逐步推进文学、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民间文艺、书法、曲艺、摄影等文艺协会成立,加强同全国各地及海外侨胞中的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交往,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贡献力量。
牵头单位:宣传文化中心
主要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组办
2、进一步完善图书馆服务。
重点工作及目标:进一步完善镇图书馆的功能作用,将其建设成为集文献阅读、信息咨询、培训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图书馆,并不断丰富图书馆的藏书,适应新时期读者群的需求。
牵头单位:宣传文化中心
主要责任单位:规划所、建设所、财政所
3、完善基层文化服务体系。
重点工作及目标:以政府为主导、各村(社区)为重点、农户和居民为对象,调动社会力量和群众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大力加强镇、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搭建流动图书、流动展览、流动演出和流动讲座等流动文化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基层文化的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宣传文化中心
主要负责单位:财政所、各村(社区)
4、建设文化资源共享体系。
重点工作及目标:配合市“数字中山”工作,形成有中山特色的网络文化。在文化站设立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分中心,在各社区、行政村文化室建立基层服务点,形成覆盖全镇的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
牵头单位:宣传文化中心
主要负责单位:财政所、党政办、经贸办
5、发展有线数字电视服务体系。
重点工作及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广电实施、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整体转换工作。采用市场运作方式加快有线电视骨干网的升级改造,以镇区为主体,市镇联动,加快农村支线网络改造。建立高效运行的技术平台、运营体系和服务体系,打造以有线数字网络为依托、以家庭电视机为终端的多媒体综合信息平台。
牵头单位:党政办
主要责任单位:宣传办、财政所、宣传文化中心
(七)博爱文化工程。
1、擦亮慈善万人行文化品牌。
重点工作及目标:加大对慈善万人行活动的创新力度,注重提升慈善万人行活动的文化内涵,打造展现大涌本土特色文化、展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果的新平台。进一步拓展文化主题活动,将民俗文化、体育文化、红十字文化与博爱精神结合,增强博爱文化的吸引力和生命力。
牵头单位:镇红十字会
主要负责单位:党政办、宣传办、镇体委、宣传文化中心
2、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
重点工作及目标:依托深厚的中华文化和中山独特的人文精神,开拓完善日常化、长久化的志愿服务项目,促进大涌志愿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完善镇区的志愿组织和村(社区)的志愿服务组织,实现更多群众享受志愿服务。大力发展长者义工、家庭(亲子)义工等特色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志愿服务的形式和内容,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大力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社区义工和农村义工的奉献精神,凝聚社会力量扶危济困,促进志愿服务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和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镇团委
主要负责单位:妇联、宣传办、宣传文化中心
(八)生态文化工程。
1、积极培育生态文化。
重点工作及目标:建立健全生态教育机制,将天人合一、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生产和生活各个环节,引导人们自觉树立以“绿色、自然、和谐、健康”为宗旨的生态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的生态保护意识,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与自然友好相处、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完善生态农业、养殖园的建设,积极探索生态工业园建设模式,引导企业和园区推广清洁生产;发展不同类型的生态农业。
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主要负责单位:教科文卫办、经贸办、农办、水利所、宣传办
2、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重点工作及目标:正确处理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有效保护核心旅游和环境为前提,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旅游、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发展卓旗山森林公园旅游景区,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科学利用、适度建设为指导思想,充分利用森林、气候、山水等自然资源和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结合地形地貌、动植物资源和人文景观等条件,突出森林景色和“山亭文化”,使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健身疗养等融为一体,提升大涌旅游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三产办
主要负责单位:宣传文化中心、环保分局、农办、经贸办、建委
三、 构建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
1、 加强对文化名城建设的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名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成立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是文化名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文化名城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重点抓、具体抓。各村(居)委会、单位、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确保文化名城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构筑完善提高全镇人民整体素质的工作体系。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加强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全镇人民的身体素质。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广泛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体质达标率。
3、 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
将文化事业建设纳入镇区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支出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幅度。创新文化建设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文化,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入。
4、 落实文化产业扶持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对新办文化企业、高新技术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降低市场准入标准,吸引民资和外资等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在工商登记、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税费减免等方面与国有文化单位享受同等待遇,取消对非公有文化企业在经营范围、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限制。鼓励文化企业通过股份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5、 完善文化事业激励机制。
将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新建的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经评估验收,符合市考评标准的适当给予奖励。设立政府文化大奖,对在文学文艺、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等领域作出贡献和取得优秀成果的文化名人和文化精品进行表彰,激励创作活力。
中共大涌镇委员会 大涌镇人民政府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