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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涌镇关于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1-04-29 分享:

    为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法规,现就大涌镇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科学发展和重视基层导向,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加大竞争力度,搭建竞争平台,丰富竞争方式,规范竞争程序,着力推进竞争性选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大涌、构筑和美家园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目标

   
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全镇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数量要达到一定比例。从2011年起,镇机关每年新提拔的科级以下委任制领导干部,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必须不低于1/3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定期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把公开选拔作为竞争性选拔干部的重要方式,建立定期公开选拔制度,从2011年起,每1-2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科级以下领导职位,面向全国、全省或全市公开选拔。根据我镇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的职位。从职位需要和本地人才资源状况出发,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的地域范围。适当扩大公开选拔规模,积极开展联合公选,节约公选成本。

   
(二)大力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把竞争上岗作为提拔镇机关中层干部、镇属单位领导干部的一种常规方式和必经程序。从2011年起,镇内设机构、镇属单位出现领导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实行竞争上岗。

   
(三)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选派干部挂职锻炼。进一步完善挂职干部选派机制,拓宽选派渠道,每1-2年从镇机关、镇属事业单位择优选派干部进行双向挂职锻炼,提高选派质量和透明度。

     
四、竞争方式

   
坚持高效、节约、科学原则,根据选拔职位特点和现有干部人才情况,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方式,全面准确地反映竞争者的综合能力素质。

   
(一)公开选拔

   
公开选拔是指按照设定的职位特点和要求,面向社会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确定最优人选,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干部。

    1.
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内容包括选拔范围、选拔职位、条件、方法程序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2)发布公告。通过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或其他渠道发布公开选拔事宜。(3)公开报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只能报1个职位(职位组)。(4)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统一发给准考证。每个公选职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5人才能开考。(5)笔试。笔试的科目根据选拔职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笔试成绩排名前3名进入面试。(6)面试。面试可以灵活选择结构化面试、专题发言、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人机对话、实地调研、心理测验等多个环节进行。面试尽量采用大评委制,评委一般由有关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职位所在单位代表及两代表一委员等构成,其中两代表一委员评委所占比例不低于20%。(7)组织考察。按照笔试50%、面试50%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或等额考察对象,同时按规定进行公示并组织考察。(8)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总成绩排名递补。(9)决定任用。根据考察、公示、体检等情况,按职位管理权限确定人选,并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2.
适用范围

   
公开选拔方式一般适用于专业性较强,或本系统、本单位无合适人选的科级领导干部职位。选拔范围可根据选拔职位的要求和全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面向全国、全省或全市。公开选拔方式也可用于选拔镇党政后备干部及选派挂职锻炼干部等,选拔范围一般面向全镇。

   
(三)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是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内部公开竞争产生人选的方式来选拔任用干部。

    1.
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内容包括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等,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2)发布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竞争上岗事宜。(3)接受报名。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原则上每人只能报1个职位(职位组)。(4)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5)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50%、面试50%计算考试成绩),也可只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不少于7名。(6)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对竞争者进行任职评价,并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次来计算分数。计算公式为:测评分数=(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5÷总有效票数×100。(7)班子评鉴。由单位班子成员根据竞争者平时表现,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每位竞争者进行量化打分。(8)组织考察。按考试40%、民主测评30%、班子评鉴30%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或等额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和组织考察。考察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总成绩排名递补。(9)决定任命。根据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择优决定干部的任用。

    2.
适用范围

   
竞争上岗方式一般适用于镇机关中层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和镇属单位领导的选配。竞争上岗原则上在内部实施,报名范围一般为职位所在单位。对某些专业性较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面向本系统或跨部门以及社会公开竞岗。竞争上岗由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竞争上岗的职位层次、数量以及具体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党委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改进方法,提高选拔质量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竞争性选拔的关键环节及操作办法。坚持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原则,科学命制笔试、面试题目,可以委托上级部门或有资质的机构命制考试题目。根据职位要求和竞争性选拔方式,统筹运用一种或多种现代人才面试测评技术,提高面试的科学性。注重优化面试考官构成,实行本单位+外单位考官+群众的办法,积极推行大评委制模式。提高考察准确度,按照不同部门、层次、职位特点等采取相应的考察方式,真正把考试中难以反映的品德、性格、岗位适应度等情况考准察实,防止和避免用人失察和带病提拔等现象。

   
(二)严肃纪律,强化过程监督

   
制定选拔工作各阶段监督办法。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聘请媒体记者、两代表一委员、纪检监察人员等成立监督小组,对选拔各环节工作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监督。完善组织、纪检、公安、计生、信访等部门监督协作机制,将竞争性选拔干部监督工作从事后监督转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竞争性选拔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

   
(三)加强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每年对各级领导干部配备和职位空缺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制定次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年度计划。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镇级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统筹推进我镇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完善考官库,加强考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将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各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竞争性选拔工作,提高党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适时将职位情况、任职资格条件、选拔方式以及选拔过程中可以公开的信息,通过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搭建与群众互动的平台,做好答疑释惑工作,努力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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