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规划计划

关于加强大涌镇三防体系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1-08-22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三防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三防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市三防办《关于加强全市三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防〔20111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认清三防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镇地处中山市西南部,东临岐江,西靠西江磨刀门水道,近几年洪涝、台风、风暴潮和咸潮等自然灾害交错频繁出现,给我镇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各三防成员单位作为镇三防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其能力建设直接关系到我镇整体三防管理工作水平,关系到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成效。因此,加强全镇三防体系建设十分紧迫和必要。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三防工作方针,按照今年省、市有关文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我镇三防队伍和三防指挥部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与防御严重的水旱风冻灾害的任务要求相适应。

   
(二)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镇三防机构能力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能力水平;结合基层水利服务及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成立村(社区)三防工作小组,建立村(社区)小组三防工作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部门三防工作责任制,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应急反应快、思想作风硬的三防工作队伍,加快推进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防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三防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洪涝、台风、咸潮、干旱和寒冻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三防体系建设

   
(一)明确镇三防机构工作职责。设立镇三防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水利所,成员由党政办、农办、水利所、经贸办、宣传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武装部、教办、规划建设办、统计办、宣传文化中心、医院、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交通分局、执法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交警、消防、供电、供水、电信以及各村(社区)等单位组成,镇长担任总指挥。镇三防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所辖地区的三防工作,三防中心负责制订本地三防应急预案;组织三防安全检查,协调、督促安全隐患的处理和水毁工程修复及河道的清障工作;对所辖的江河、河堤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指挥协调三防抢险工作,及时收集、报告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负责本地三防抢险应急经费与物资的计划与安排。

   
(二)强化镇三防机构建设。镇三防指挥中心设有值班室,值班室配备传真机、上网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配备必需的三防指挥专用车辆,并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由水利所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日常三防值班工作。三防应急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年度预算,保证三防机构足够的办公经费,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值班、加班等三防经费补助。

   
(三)设立村(社区)小组三防工作责任人。村小组三防工作责任人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兼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并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水库、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地点进行巡查,村(社区)气象信息员担任三防工作联络员。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和本村实际开展三防与抢险救灾具体工作。洪涝台风及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镇三防指挥部。向村民传达人员转移、避灾等信息,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开展三防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人员转移方案和群众自防自救知识宣传,开展人员转移演练。做好灾情统计和抢险救灾物资发放等工作。

   
四、切实加强三防机构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加强三防机构能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立健全三防体系、加强三防机构能力建设、提高三防工作能力和水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并在人力物力方面切实给以支持。镇三防指挥部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健全三防体系,并将落实情况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接受上级的检查指导。

 


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