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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办法,规范财政预算支出追加和调整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1-09-27 分享:

为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针对预算单位普遍存在的年度预算追加项目多、数额大、追加手续不够完善等现象,我镇出台了《大涌镇财政支出预算追加联审试行办法》,规范财政预算支出追加和调整。
    《大涌镇财政支出预算追加联审试行办法》规定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各部门各预算项目间不得相互调剂,需要追加预算的,要严格按照预算追加程序办理,不得随意从本部门年初预算项目中调剂安排。时间上,部门预算追加申请应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财政部门要在9月底前办理完毕,超过时限的不再办理。2012年我镇实行财政支出预算追加联审制度,由人大办、党政办、纪检监察办、财政所、组织办、审计办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预算追加联审小组,有关预算支出追加和调整事项提请预算追加联审小组讨论审议,原则上每季度审议一次。审议通过后,将单笔追加经费超过10万元的申请呈镇党委会审议,每半年报镇人大财政预算审查小组审议。
    《大涌镇财政支出预算追加联审试行办法》实施以后,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能有效控制部门经费追加过滥的现象,保证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 

大涌镇财政所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