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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各社区(村)2013年度促进就业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04-15 分享:

各社区(村):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市下达给我镇的2013年度促进就业考核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大涌镇2013年度促进就业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考核目标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今年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2013年度各社区(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目标任务
     2.大涌镇2013年度各社区(村)就业创业培训目标任务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2013年大涌镇各社区(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目标任务 

社区(村)

技能储

备培训

其   中

农村劳动力双转移培训

其   中

其他(初级工、专项等)

中级工及以上

大涌

1100

40

30

10

南文

1600

70

40

30

安堂

1600

70

40

30

岚田

1400

65

40

25

青岗

1150

45

30

15

旗南

1600

70

40

30

旗北

1550

70

40

30

合计

10000

430

260

170

  说明:
  1.技能储备培训、企业在岗农民工培训,是指企业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 6 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期6个月内由企业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社区的各类培训等,以企业内部(社区)培训统计报表数据上报镇人社分局,核查培训档案。(培训学员不分本省、外省户籍)
  2.中级工培训是指从事该工种五年以上方可培训的学员(工作单位出具工作年限证明)。
  3.初级、中级班学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以出证数作为各社区(村)技能培训工作目标。(培训学员必须为本省户籍,不分农业和城镇人员)。

附件2
                          大涌镇2013年度各社区(村)就业创业培训目标任务

各村 (社区)

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人)

创业培训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失业人员

再就业

农村劳动力

转移就业

总数

其中:吸纳本省劳动力

大涌

170

60

3

10

25

8

南文

235

90

5

35

40

7

安堂

220

80

5

30

40

7

岚田

215

80

4

30

35

7

青岗

190

65

3

25

30

7

旗南

235

90

5

35

40

7

旗北

235

90

5

35

40

7

合计

1500

550

30

200

250

50

  说明:
  1.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对象包括: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本镇户籍“4050”人员(即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残疾人;失业农民;低保失业1年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等。
  2.农村劳动力技能转移就业对象包括:本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村劳动力(全日制在校生除外)。
  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指所在的社区、企业新招聘的就业人数,不分本省外省。以报表的形式上报。
  4.创业培训指有创业意愿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