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府〔2026〕32 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起草了《大涌镇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大涌镇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一、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22日(共18天)
二、公众参与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话:(0760)87721721; 联系人:王工
(二)信函: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励志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8室(邮编:528476)。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大涌镇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大涌镇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