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佛山泰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D9J76506
法定代表人:许达洲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魁奇路东沿线北侧平胜瓜步村*****(住所申报)
经调查查明,你单位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承揽了位于中山市大涌镇花仔山街8号的中山市展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照明灯具生产线新建项目工程,上述项目工程合同价款850万元。你单位存在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于 2026年6月3日被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查获。
你单位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单位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850万元×2%)。
本单位于2026年8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中涌执听告〔2026〕241号)。因使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单位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中山市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