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优化土地空间布局,同时保障大涌镇城镇发展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以下简称分局)编制了《中山市大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九龙大道)》(以下简称《方案》),并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原因
随着大涌镇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部分用地不符合《中山市大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土规”),导致项目用地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制约了大涌镇进一步建设发展。该部分用地位于现行土规的限制建设区范围内,根据《通知》的要求,分局编制了《方案》局部调整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调整地块范围
根据《方案》,调入地块共2个(TR01-TR02),面积3.5798公顷,位于中山市大涌镇安堂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0898公顷(其中耕地2.5828公顷),建设用地0.49公顷。调出地块共7个(TC01-TC07),面积3.5798公顷,位于中山市大涌镇安堂社区、岚田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5798公顷(其中耕地2.0647公顷)。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调整前后,大涌镇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具体情况见下表。
大涌镇主要调控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0年11月9日
六、批准文号:中山自然资发〔2020〕232号
七、公告方式:
(一)网上公告: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网站。
(二)张贴公告: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安堂社区、岚田社区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