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政处罚 [2021-01-08]
- 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行政处罚 [2021-01-08]
- 对城市建筑物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行政处罚 [2021-01-08]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 [2021-01-08]
-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2021-01-08]
-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行政处罚 [2021-01-08]
- 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超过占用期限的行政处罚 [2021-01-08]
-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破坏城市绿地内的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设施和绿地供排水设施等绿化设施; 损坏城市绿化设施 的行政处罚 [202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