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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涌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2-06 分享: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
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
1拟征收土地告知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内容包括:(1)征收目的;(2)拟征收范围;(3)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4)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部门政府网站、村(社区)公示栏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2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内容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其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土地管理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部门村(社区)公示栏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内容包括:
(1)征收目的;
(2)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5)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2.听证通知书。
《土地管理法》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①《听证通知书》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为依申请公开。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部门村(社区)公示栏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4征地批准文件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土地管理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部门村(社区)公示栏

5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内容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农民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的支付对象及支付方式;
5.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土地管理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部门村(社区)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