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做好“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提高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11月10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区分局组织召开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会议,辖区内有单位食堂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约5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东区分局副局长洪国荣对参会的单位食堂管理人员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到位。单位食堂法人必须签署《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按要求在明显位置张贴。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机制。落实做好大米、食用油、肉类等大宗原料的索票索证和台账登记工作。三是配备相关设施,营造单位食堂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自觉配备三防设备和通风排烟装置,同时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四是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明厨亮灶”建设。将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日常监督检查表悬挂在公示栏等显眼位置,自觉完成“明厨亮灶”建设。
通过本次培训,对提高单位食堂负责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意识起到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了辖区内集体食堂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