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部门、各社区:
现将《东区计划生育家庭“科学育儿”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卫计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2016年7月6日
东区计划生育家庭“科学育儿”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计划生育家庭0—3岁婴幼儿的科学养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根据市卫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计划生育家庭“科学育儿”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卫计〔2016〕31号)要求,落实全市计划生育家庭“科学育儿”项目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紧密结合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以计划生育家庭需求为导向,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面向家庭、服务家长”的原则,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探索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为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提升广大家长科学抚育婴幼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家庭发展与社会和谐。
具体目标:全面了解我区计划生育家庭在育儿方面的需求,为制定相关家庭发展政策提供依据,服务建档率达到60%以上;家长对育儿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水平逐年提高,为婴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接受育儿培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家庭成员在育儿方面接受服务满意率达70%以上。
二、项目对象
主要面向0—3岁婴幼儿家长。
三、项目内容
(一)倡导科学育儿理念。通过宣传倡导,帮助群众树立和强化科学育儿的意识,进一步重视科学育儿,积极参加科学育儿活动,形成广大家庭和全社会重视科学育儿的良好氛围。
(二)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服务方式,面向0—3岁婴幼儿家长,传授科学育儿知识,帮助0—3岁婴幼儿家长学习、掌握和运用科学育儿知识、技能,培养健康聪明的孩子。
(三)创造科学育儿条件。围绕家庭科学育儿的各种现实需求,通过创建科学育儿活动场所、编印科学育儿读物、举办科学育儿专家讲座及亲子阅读活动、提供科学育儿咨询等,为0—3岁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提供必要条件。
四、项目任务
(一)了解需求,明确重点任务。组织开展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婴幼儿服务需求的摸底调查,建立服务档案,研究分析需求重点,结合卫生计生系统网络技术优势,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实施方法和保障措施等。
(二)宣传普及,促进家庭的重视和参与。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共号、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以及手机等媒体,普及家庭科学育儿的核心信息和科学知识,提高家庭对科学育儿重要性的认知程度和知识技能的掌握水平。制作日常保健、科学营养、疾病预防、智力促进等相关读物、宣传海报、宣传册子及《宝宝成长册》,作为科学育儿的参考教材。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促进家庭对科学育儿项目的了解、重视和参与。
(三)打造科学育儿平台。以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为依托,组建区科学育儿指导中心,按照科学育儿指导项目的标准建设亲子阅读室、感统训练室、婴幼儿成长阶梯测评室等,高质量打造科学育儿项目示范点。围绕计划生育家庭在育儿方面的现实需求,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技能培训和相关活动。
(四)培养科学育儿师资队伍。组建区科学育儿师资库,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幼儿教师及社区人员等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背景的人员组成,面向0—3岁婴幼儿家长提供现场授课、免费咨询等服务,为科学育儿项目的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定期组织对科学育儿师资开展技能培训。
(五)购买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区科学育儿指导中心,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养育、亲子活动、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培养、养生保健、儿童安全与应急避险等指导和服务。
(六)延伸科学育儿相关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要求,为0—3岁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提供孕前孕期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体格检查、预防接种、膳食营养指导、常见病防治、预防保健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性、普惠性基本公共服务,为儿童的早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托幼机构设立亲子园,整合机构资源,聘请专家的形式,针对0—3岁幼儿及家长举办知识讲座、亲子活动等相关服务,作为我区科学育儿指导项目的补充和延伸。
五、工作进度
(一)启动试点阶段(2016年6月—2016年7月):根据市卫计局关于试点镇区的相关要求,做好调查摸底,制定我区试点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启动试点工作。
(二)积极推进阶段(2016年8月—2017年):结合本地实际,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场地等保障措施,组织开展试点培训及服务工作,探索模式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三)全面深化及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2020年6月):总结科学育儿试点工作经验,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提升,接受市卫计局的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东区科学育儿项目指导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科学育儿指导工作的统筹、策划、组织、实施,由区分管卫计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区卫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区党政办、组织人事办、文体教育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分局、妇联、团工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由分管计生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科学育儿项目的日常事务,承办具体的科学育儿指导活动。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宣传“计划生育家庭科学育儿项目”,提高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对项目实施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有计划地对目标群众开展培训,切实提高群众在科学育儿方面的理论和实操水平。
(三)确保经费投入。科学育儿指导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并逐年加大对该项目的财政投入,保障相关工作经费,并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加强经费管理,建立台账,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日常工作的管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开展需求调研,建立工作台账。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社区要积极开展科学育儿相关活动,主动搜集和保存开展工作的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及时向区科学育儿指导中心报送活动信息。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于每年6月1日和11月底之前报送半年(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