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执行公开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刘晓和赵志友协助调查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0 分享:

  (自然人)姓名:刘晓

  居民身份证号码:442000**********02

  住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公园路1号

  (自然人)姓名:赵志友

  居民身份证号码:429005**********7X

  住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体育路8号503房

  你二人系中山市东区新村新环街十三巷1号不动产权的产权登记人,为查清中山市东区新村新环街十三巷1号涉嫌违建有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需要你二人协助调查。但因你二人下落不明,我单位穷尽一切方式均无法联系上你二人,现予以公告通知:

  请你二人看到本公告后,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资料、规划报建手续等相关资料到我单位协助调查。

  以上提供材料需提供原件供核查。如前来协助调查人员系你二人委托的,应当分别附有《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本公告公告期30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满后你二人仍未到我单位协助调查,我单位将按照现有证据材料进一步处理,因此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将由你二人承担。

  联系人:李劲峰(19120296590)、梁伟敬(19120296757)

  联系电话:0760-88334065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桃苑路16号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