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编审工作指引》(中山自然资函〔2026〕687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中山市东区街道桥岗社区沙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二期)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21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8月21日前向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63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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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1.中山市东区街道桥岗社区沙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二期)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方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