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区客货运输公司、中山市公路运输公司、中山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中山市交安汽车运输公司、中山市交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企业名下登记以下车辆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或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详见附件逾期未报废车辆及关联企业清单),至今未依法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督促你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主动前往公安交警部门及正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依法依规办理车辆报废、注销全部手续。
请你企业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期完成车辆报废注销处置。逾期仍拒不办理、拖延不处置的,我单位将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监管及后续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本公告公示期限30 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未报废车辆及关联企业清单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