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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11·26”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6-10 分享:

  2023年11月26日14时11分许,在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中山日报对开路段处发生一起造成1人死亡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粤安监〔2017〕155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办〔2018〕2号)的规定,我局交警支队牵头东区街道办事处、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11·26”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深度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1月26日14时11分许,喻焯军驾驶粤T8519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中山日报对开路段时,与由驾驶人区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区二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对涉案各方当事人的调查情况

  (一)涉案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情况

  涉案的粤T8519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登记所有人为中山市鸿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仁公司)。经调查,查明如下事实:

  1.涉事单位经营活动情况

  (1)鸿仁公司持有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吴君侠;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4月23日;住所:中山市沙溪镇沙溪南路7号B栋4层03卡之2;经营范围:货运经营,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鸿仁公司共有从业人员14人,其中驾驶员10人,其他工作人员4人,共有9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鸿仁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粤交运管许可中字442000128121号),车辆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粤T8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驾驶员喻焯军持有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前述资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符合道路运输条件。

  (3)鸿仁公司于2023年1月1日与喻焯军签订劳动合同,聘请喻焯军为该公司的驾驶员。

  2.鸿仁公司已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3.鸿仁公司已建立相应的全员机制,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鸿仁公司已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鸿仁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吴君侠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梁汉锋均已取得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

  5.鸿仁公司已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鸿仁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吴君侠已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计划。

  6.鸿仁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吴君侠已组织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已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7.鸿仁公司已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经查,鸿仁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吴君侠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梁汉锋已履行了法定职责。

  (事故车辆情况

  1.粤T8519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品牌型号:三一牌/SYM5310GJB1E,车辆识别代码:LFCDKE5P9K1010068,发动机号码:DL07004992,初始登记日期:2019年6月13日,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6月30日,登记所有人:中山市鸿仁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沙溪南路7号B栋4层03卡之2,使用性质:货运,车辆核定载人数2人,实载1人,核定载质量17670Kg,实载质量14300Kg,车辆有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且数据正常。粤T8519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购有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投保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单号:10520003902042876618,商业险投保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单号:10520003902042876613,其中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50万元。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车近两年来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事故记录。

  粤T8519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粤交运管中字442000005483号),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该车已取得《中山市重点车辆通行标识》,事故发生时间均在通行标志许可通行的通行时间及有效期限内。经委托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对肇事车辆粤T8519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验鉴定,鉴定意见为:粤T8519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制动系统未检见异常,转向系统未检见异常,左后转向灯部分灯珠损坏,其他灯光信号装置未检见异常。

  2.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车辆型号:爱玛牌,车辆车架号:206221812125754,电动机号:ANB2SAA18C0400158,车辆持有人:区二。

  经委托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对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的车辆安全性能、车辆属性进行检验鉴定,鉴定意见为: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属电动自行车,方向把左侧因事故碰撞断损,转向系统未检见其他异常,前制动性能正常,后制动性能失效,未检见灯光信号装置。

  (三)事故当事人情况

  1.粤T8519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人:喻焯军,男,1978年8月29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522226********0830,户籍地址: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溪镇青山村桂花组,现住址: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新濠南路212号,中山市鸿仁运输有限公司员工,初次领驾驶证日期是2000年4月26日,有效期限为长期,准驾车型:A2,符合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条件。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喻焯军近两年来共有1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已处理,无交通事故记录。事发后经对喻焯军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0mg/100mL,进行常规毒品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

  驾驶人喻焯军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证号:522226********0830,从业资格类别为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日期至2028年1月19日。

  2.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区二,男,1957年2月10日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42821********2776,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高要市白诸镇下坡村委会水边村3队11号,现住址:中山市石岐区仁厚里一出租屋,以建筑工地打散工为业。交通方式: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区二近两年来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交通事故记录。区二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经检验鉴定,区二的心脏血液样本检出的乙醇含量小于5.00mg/100mL;区二的死因为钝性暴力作用致多发骨折、脏器破裂、会阴部挫裂等引起的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就该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442001120230000184号),喻焯军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同等过错;区二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同等的过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喻焯军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区二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11·26”交通事故属于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11·26”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11·26”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建议沙溪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对中山市鸿仁运输有限公司的监管,督促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加强营运车辆及驾驶员培训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中山市鸿仁运输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加强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及各镇街要齐抓共管,一是要重视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驾驶人及群众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警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的危害。二是要继续加强对从事道路运输的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单位及货运源头单位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违法行为,规范路面行车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防范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三是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继续用好高风险企业约谈、问题通报等有效方法,及时将事故风险隐患通报给运输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11·26”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