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东区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二次修订)》(东办〔2024〕12号)、《东区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二次修订)》(东办〔2024〕11号)已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研究,拟对《东区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二次修订)》、《东区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二次修订)》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8日。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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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403)。
特此公告。
附件:1.东区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二次修订)(东办〔2024〕12号)
2.东区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二次修订)(东办〔2024〕11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