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东区责字[2026]32001号
(自然人)姓名:章银艳
居民身份证号码:442000**********66
住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联安一街16号之一
(自然人)姓名:黄锦祥
居民身份证号码:442000**********53
住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盛华路7号秋实阁四幢901房
经查,你(单位)在中山市东区兴文路88号远洋城沁山别墅23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加建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停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加建建筑物的违法行为。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市博爱五路65号)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李劲峰(19120296590)、王文杞(19120296230)
联系电话:0760-88334065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桃苑路16号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