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东区街道叶志媚等11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反馈意见,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人员名单(附件1)
监督电话:88234210
联 系 人:黄小姐
附件:东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公示(2025年10月)第10批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
202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