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姓名:顾子欣
居民身份证号码:442000**********2X
住址:中山市东区**********
(自然人)姓名:顾梓燊
居民身份证号码:442000**********72
住址:中山市东区**********
你二人系中山市东区起湾北路48号领御名苑1幢201号不动产权的产权登记人,经查,你(单位)在东区街道起湾北道48号领御名苑小区1栋门厅上方放置空调外机,占用物业公共部位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 但因你二人拒收我单位寄送的《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东区责字[2025]86号),我单位穷尽一切方式均无法向你二人送达文书,现予以公告送达:
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请你二人自收到本文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
拆除空调外机,恢复占用的物业共用部位。
本公告公告期30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如你二人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按要求整改,我单位将按照现有证据材料进一步处理,因此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将由你二人承担。
联系人:杨志远(19120296049)、张增炜(19120296908)
联系电话:0760-88317104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五路63号东区街道办事处301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