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杨荣柱、卢展红、赵海宾、郑惠施、余丹、郭璐、蔡坚、雷鹏远等8人,不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遗失,按照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声明作废:
姓名:杨荣柱;执法证号:19120296058;执法证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
姓名:卢展红;执法证号:19120296420;执法证有效期至2026年9月2日。
姓名:赵海宾;执法证号:19120296214;执法证有效期至2026年9月2日。
姓名:郑惠施;执法证号:19120296157;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8月29日。
姓名:余丹;执法证号:19120296740;执法证有效期至2026年3月17日。
姓名:郭璐;执法证号:19120296684;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8月29日。
姓名:蔡坚;执法证号:19120296326;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5月16日。
姓名:雷鹏远;执法证号:19120296492;执法证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9日。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