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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17 分享:

  根据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街道刘国添等7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反馈意见,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人员名单(附件1)

  监督电话:88234203

  联 系 人:肖小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