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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0-19 分享:

  根据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街道刘翠等4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反馈意见,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东区街道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初审人员名单(2023年第四批)

  监督电话:88234203

  联 系 人:肖小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区分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