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2号路建设项目影响,导致用地红线范围外土地经用地规划论证不适宜开发建设,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拟对经用地规划论证不适宜开发建设使用的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国有建设用地实施补偿。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补偿范围
补偿范围为中山市东区街道2号路项目工程红线范围外,经用地规划论证不适宜开发建设使用并经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同意补偿的国有建设用地。(见附图)
二、补偿对象及方式
(一)受2号路建设项目影响,经用地规划论证不适宜开发建设使用的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国有建设用地为补偿对象。
(二)根据用地规划论证报告,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用地规划论证意见确定补偿对象,根据本方案协商补偿。
(三)本项目采取货币方式协商补偿。
三、补偿标准
红线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具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不高于同一被征收地块红线内标准协商补偿。
四、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附件:补偿用地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