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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民众镇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7年12月18日
文号:中民府办〔2017〕101号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文件修改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中府[2015]253号)以及《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民众镇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中民府办〔20177号)。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