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中山市岐江新城提升规划〉项目成果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19〕40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岐江新城提升规划》已经专家评审、部门联审、社会公示、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等环节,编制程序和成果内容均符合《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原则同意《中山市岐江新城提升规划》(下称《岐江新城提升规划》)。
二、《岐江新城提升规划》为中山岐江新城所在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今后在该片区开发建设过程中,该片区规划范围内地块的建筑体量、色彩、高度、开发要求均应结合《提升规划》的指引综合考虑。
三、你局要加强对《岐江新城提升规划》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工作,进一步与相关规划协调,将《岐江新城提升规划》的规划目标及设计理念在相关片区控规及专项规划编制中进行深化研究和落实。
四、你局要在《岐江新城提升规划》获批后将其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