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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091X4/2026-00771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6-03
名称: 关于注销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公告(2026年第1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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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公告(2026年第1批)

发布日期:2026-06-0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现决定对以下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公告注销特种设备,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相关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1批注销承压类特种设备清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1.附件:2026年第1批注销承压类特种设备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