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091X4/2026-00723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5-27
名称: 关于荔枝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荔枝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6-05-27  浏览次数:-

  每年5—7月是荔枝步入集中上市的季节,荔枝果肉饱满、甘甜多汁,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但荔枝保鲜期短、糖分含量高,且不当食用容易引发健康问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就如何科学健康食用荔枝发布如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谨慎选购、选择新鲜果品

  1.选购时优先选择到证照齐全、资质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水果店购买荔枝,拒绝在露天暴晒、来源不明、无溯源保障的流动摊贩处购买低价荔枝,要确保果品新鲜,来源有保障。

  2.选购时优先挑选果壳完整、无干瘪软烂现象,色泽自然有光泽的成熟荔枝,切勿购买果皮已开裂,散发酸味、酒味的荔枝,此类荔枝已发酵变质,食用易引发肠胃不适。

  二、合理储存、正确保鲜防变质

  荔枝含糖量高、水分足,常温下极易氧化变质,一般只能保存2-3天,建议按需少量购买,现买现吃,避免囤积。如需保存,可保留果柄枝叶,装入透气保鲜袋,置于冰箱冷藏,储存时间尽量不要超过3天。已变质、变味的荔枝要直接丢弃,切勿剔除坏部继续食用。

  三、科学食用,适量为宜

  1.荔枝含糖量较高,过量食用可能会引起血糖波动,尤其是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食用量,遵医嘱食用;儿童、老人、肠胃虚弱人群也应适量食用,不宜多食。

  2.人体在空腹或短时间大量进食荔枝后,果糖不能及时转化成葡萄糖,同时会刺激人体分泌大量胰岛素,分解血糖,从而出现头晕、乏力、恶心、心悸等突发性低血糖症状,俗称“荔枝病”,严重时会危及身体健康。因此,食用荔枝建议饭后食用,成年人每天食用荔枝不宜过多,切勿一次性暴食。

  四、合理维护消费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荔枝时,应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小票等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如遇质量问题或缺斤少两情况,及时凭借购物小票或消费记录向商家或平台沟通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可拨打12345或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合理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