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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091X4/2026-00705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5-22
名称: “脱离平台”便宜点?小心骗钱!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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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平台”便宜点?小心骗钱!

发布日期:2026-05-22  浏览次数:-

  日前,有外省市消费者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市消委会反映:其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看中一台二手数码相机,被“卖家”以“平台抽成高”“私下交易更优惠”等理由诱导其脱离平台,通过微信发送的外部链接支付货款约5000元。付款后,“卖家”失联,相机未收到。事后发现,这5000元竟在中山市某大型超市被人购买了烟酒等高价商品。消费者因此向市消委会投诉该超市,要求其退货退款。

  接诉后,市消委会对该案进行核查,发现该案本质并非消费纠纷,而是一起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消费争议范围。

  这种“脱离平台交易”的骗局并不新鲜,但仍有不少消费者因贪图便宜或轻信对方而上当受骗。

  骗子的操作大致如下:第一步,在正规二手交易平台发布低价热门商品,吸引消费者关注;第二步,以“避开平台抽成”“还能再优惠”等理由,诱导消费者脱离平台,转到微信、QQ等私下沟通;第三步,通过私聊发送外部链接或诱导提供付款码,骗取消费者支付款项;第四步,迅速将骗得的资金用于购买烟酒、黄金等易变现的高价商品,通过实物倒卖切断资金追踪链条。

  消费者要求退款的超市,在该案中属于善意第三方商家——商家不知道、也无法知道顾客的购物款来源于诈骗所得,且已交付等值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商家已完成合法交易,没有义务向消费者退款或赔偿。真正的责任人是那个失联的“卖家”。

  在此,市消委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切勿脱离正规平台进行交易。任何要求离开原交易平台,转用微信、QQ或陌生链接私下沟通、私下付款的要求,一律视为高风险信号,应立即中止交易。二是不点击、不轻信陌生人发送的外部链接。即便链接页面看似正规,也可能是钓鱼网站或木马程序,切勿在此类页面输入支付密码或短信验证码。三是一旦发现被骗,第一时间报警。请立即拨打110或前往就近派出所报案,争取紧急止付和资金冻结。务必接听96110(全国反诈专线)来电。四是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专业追损”。凡是声称能帮忙追回损失、要求先交“手续费”“解冻费”的,一律是二次诈骗,切勿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