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因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已注销,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优贝校外托管中心(个体工商户)等6家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2000MB2C9091X4/2026-0069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2 |
| 名称: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的通告(2026年第2号)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22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因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已注销,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优贝校外托管中心(个体工商户)等6家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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