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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091X4/2026-00468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4-10
名称: 杜绝“叉”错!民众街道叉车安全监管在行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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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叉”错!民众街道叉车安全监管在行动

发布日期:2026-04-10  浏览次数:-

  叉车作业涉及人车混行、视野盲区等多重风险,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严重后果。今年来,市市场监管局民众分局秉持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和专项整治,全力织密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网。

  检查发现,民众街道辖区内小微型再生资源经营单位、仓储单位、建材行业经营单位普遍采用租赁叉车作业,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意识薄弱,且部分叉车未纳入线上监管数据,风险隐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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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这一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民众分局将其作为叉车安全监管的“关键少数”,进行全面实地走访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叉车运行状况、安全保护装置、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设备定期检验记录等关键环节,现场普及叉车安全使用知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督促整改并跟踪闭环。截至目前,共检查相关单位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2处,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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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民众分局还牵头召开民众街道叉车安全警示教育会,压实叉车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普及叉车安全管理及使用知识。民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许俊华出席会议。民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众街道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辖区内18个村(社区)负责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以及来自辖区的100余家叉车使用单位、再生资源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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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民众分局将保持高压态势,对前期摸排发现的隐患实行闭环整改。同时,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叉车使用企业的日常巡查频次,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实操培训,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坚决防范叉车安全风险,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叉车使用“九禁令”

  1.严禁无证操作——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过期或证书与作业项目不符的人员,一律不得操作叉车。

  2.严禁人走钥匙不拔——离岗时必须拔出叉车钥匙并随身携带,确保设备处于断电状态。

  3.严禁用货叉载人——不得使用货叉直接或间接承载人员进行升降作业。

  4.严禁站行于货叉下方——无论是否装载货物,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或停留在货叉正下方。

  5.严禁超载作业——严格按照铭牌额定载重量作业,不得超出设备设计能力。

  6.严禁超速行驶——厂区内按规定限速,转弯、路口、人员密集区域须减速慢行。

  7.严禁视线受阻时盲目前行——货物遮挡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或在专人指挥下缓慢通行。

  8.严禁不系安全带——行驶全过程必须系好安全带。

  9.严禁带载高位转弯——载荷升起时不得转弯,应先降至安全高度再平稳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