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药品监督管理情况
一、药品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市实有药品零售连锁门店857家(其中专营乙类OTC门店99家),较去年同期(970家)下降11.65%;零售单体店2554家(其中专营乙类OTC门店8家),较去年同期(2551家)增长0.12%。详见附表1。

二、药品日常监管情况
2025年,全市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51家次(其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4家次,含血液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17家次,延伸检查原料药、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企业4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完成整改的生产企业50家次。详见附表2。
2025年,全市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3家次,发现违法违规批发企业18家次,完成整改18家次;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2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零售连锁企业总部1家次,完成整改1家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2795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零售企业、使用单位1278家次,完成整改1203家次,立案查处75家次。详见附表3—4。

三、药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5年,全市共查处药品案件100件,较去年同期(181件)下降44.75%;货值593.81万元,较去年同期(1009.88万元)下降41.20%;罚款65.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4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详见附表5。

从货值划分来看,以货值10 万元以下案件为主,共97件,占案件总数的97%。另有货值10万-20万元案件2件、货值50万-1000万元案件1件。
从案件来源划分看,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案件为主,共51件,占案件总数的51%。

从违法主体划分来看,以药品经营企业案件为主,共91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91%。其次是药品生产企业案件6件、医疗机构案件3件。
第二部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情况
一、医疗器械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市实有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企业131家,其中仅从事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企业89家,较去年同期(125家、80家)分别增长4.8%、11.25%。详见附表6。
截至2025年底,全市实有从事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577家,较去年同期(6261家)增长5.05%,其中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5016家,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211家, 同时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1350家。实有医疗器械批发企业495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5901家,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1873家。详见附表7。

2025年,全市境内一类医疗器械首次备案121件,较去年同期(101件)增长19.80%。截至2025年底,全市实有境内一类医疗器械备案1055件,较去年同期(949件)增长11.17%。详见附表8。

二、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情况
2025年,全市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8家次,其中检查国家重点监管企业5家次,全面检查高风险企业39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3家次,完成整改3家次,立案查处3家次。详见附表9。
2025年,全市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4670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或单位104家次,完成整改104家次,立案查处30家次。详见附表10。
三、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
2025年,全市共查处医疗器械案件35件,较去年同期(23件)增长52.17%;货值1.5万元,较去年同期(43.46万元)下降96.55%;罚款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2万元。详见附表11。

从货值划分来看,全部是货值5万元以下的案件。
从案件来源划分来看,以投诉举报案件为主,共15件,占案件总数的42.86%。

从违法主体划分来看,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案件为主,共27件,占案件总数的77.14%,另有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案件6件、生产企业案件2件。
第三部分 化妆品监督管理情况
一、化妆品日常监管情况
2025年,全市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67家次,完成整改企业34家次,飞机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6家次。详见附表12。
二、化妆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5年,全市共查处化妆品案件75件,较去年同期(116件)下降35.34%;货值17.47万元,较去年同期(20.94万元)下降16.57%;罚款23.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71万元。详见附表13。

从货值划分来看,以货值2万元以下案件为主,共74件,占案件总数的98.67%,另有货值2万-20万元案件1件。
从案件来源划分来看,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案件为主,共41件,占案件总数的54.67%;其次为投诉举报案件,共29件,占案件总数的38.67%。

从违法主体划分来看,以化妆品经营企业案件为主,共64件,占案件总数的85.33%;化妆品生产企业案件11件,占案件总数的14.67%。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
2025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均为被同级(或上级)政府审理的复议案件,其中化妆品案件23件、医疗器械案件10件、药品案件6件、其他案件1件,案件受理数较去年(78件)下降48.72%。详见附表14。
受理的复议案件中,其中,因申请人撤回终止审理1件,被同级(或上级)政府作出“驳回复议申请”决定23件、“维持”决定8件。
二、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化妆品类3件被驳回起诉;药品类案件2件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详见附表15。
附件:
4.附表4.中山市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日常监管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