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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091X4/2026-00386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3-25
名称: 警惕!野生蘑菇有毒,切勿误采误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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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野生蘑菇有毒,切勿误采误食

发布日期:2026-03-25  浏览次数:-

  近期气温回升,雨水增多,正值野生毒蘑菇生长旺盛季节,也是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导致中毒的高发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就警惕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发布如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认识野生毒蘑菇的危害

  野生毒蘑菇种类繁杂,部分野生毒蘑菇与食用菌菇外形相似,仅靠肉眼难以辨识且毒性成分复杂,常规的加工方式如烹、煮、炒等都难以破坏其毒性,一旦误食轻则引起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严重可导致急性肝、肾功能衰竭、神经损伤甚至死亡。目前对于野生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药治疗,一旦中毒,死亡率极高。

  二、如何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

  1.不采摘。

  不要因为好奇或满足口腹之欲去采摘长在公园或周边的野生蘑菇。普通人无法通过外观、气味、颜色等来辨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

  2.不购买。

  不在无证经营路边摊贩或个人手里购买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选择到正规市场或商超购买可食用菌菇,确保安全。

  3.不食用。

  对于来源不明的野生毒蘑菇坚决抵制,不食用任何野生毒蘑菇以确保安全。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严禁采购、加工、食用野生毒蘑菇。

  三、正确处理中毒事件

  若误食野生毒蘑菇,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中毒症状,在中毒者清醒的状态下立即采取催吐等应急措施,并第一时间前往就近医院就诊,同时保留好剩余的蘑菇样品或图片,便于医生诊断采取针对性治疗。

  生命安全重于一切,请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野生毒蘑菇,共同守护自身和家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