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助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机制建设,夯实公开基础。一是建立基层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均须经供稿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或宣传部门负责人“复审”、局领导“终审”,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86件,主要集中在行政执法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充分体现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
(二)优化平台建设,提升公开效率。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规范和集约化管理。把局官网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做好主动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中涉及栏目的建设和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传递信息,让公众更加充分地知晓政府施政情况,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创新发展。精心打造“中山市场监管”新媒体矩阵,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为发布主体,打通“学习强国”“中山发布”“中山手机台”“中山+”等上报渠道,形成多层次、多维度新媒体宣传矩阵。2023年共发布新媒体信息1348条,市级媒体转载138条,其中,“学习强国”转载量超过20条。
(三)加强解读回应,深化公开效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正文、起草说明、政策解读“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采用文字、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二是做好权威发布。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按时保质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28宗、网友留言14宗、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74件,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2024年,我局将紧盯薄弱环节,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做好单位官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的设置优化工作,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让公众更加充分地知晓政府施政情况,提高公众参与度,积极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