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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1749/2025-01002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坦洲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8-05
名称: 怕蚊虫传播疾病?看卫生健康部门如何为公共场所上“防护罩”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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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蚊虫传播疾病?看卫生健康部门如何为公共场所上“防护罩”

发布日期:2025-08-05  浏览次数:-

  近期,部分地区出现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疫情。为有效遏制蚊媒传染病疫情发展,卫生健康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住宿场所、美容美发等各类公共场所的病媒生物防控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同筑牢传染病防控屏障!

  一、认清危害,警惕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传播风险

  公共场所具有人流量大、环境复杂的特点,一旦存在蚊虫孳生隐患,极易成为疾病传播的“放大器”,威胁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并对社会公共卫生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卫生健康部门通过微信工作群、钉钉群等网络途径向公共场所经营者推送《防蚊、灭蚊预防“两热”倡导书》、科普小知识宣传画、《各场所基孔肯雅热蚊虫防控及健康监测指引》、《防蚊、灭蚊预防“两热”温馨提醒》、最新疫点提醒等推文、信息共计80余次。

  在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一是检查场所内是否安装纱窗、纱门、风帘机等预防控制蚊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配备蚊香、灭蚊气雾剂、电蚊拍等驱蚊灭蚊用品情况;二是检查场所内开展灭蚊、清除蚊媒孳生地等消杀工作情况,重点排查天台和阳台下水道、中央空调水体、水养植物水体和花盆托盘、废弃容器等卫生死角,确保不形成积水;三是检查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从业人员每日主动健康监测和报备。通过抽查、反馈、整改等方式,切实压实各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责任。

  二、明确要求,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根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设施,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密封粪池并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等相关规定,公共场所应重点落实以下关键措施:

  (一)做好卫生整治,每日清理花盆托盘、饮水机接水盘、空调冷凝水托盘等小型积水容器。

  (二)清理内外环境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水养植物勤换水或改为沙土种植。

  (三)办公室、宿舍安装沙门纱窗,外环境安装灭蚊灯,可配合电蚊拍、灭蚊灯等工具。若有蚊虫滋扰,可使用杀虫气雾剂、蚊香液等减少蚊虫叮咬。

  (四)做好员工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病人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三、强化执法,依法保障防控成效

  对于检查中发现违反《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违法行为,卫生监督员均已依法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7月25日至8月2日,共出动人员270人次,检查重点公共场所80间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80份,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 每一次执法检查,都是为了守护我们共同的健康环境。卫生健康部门倡导各经营者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迅速行动起来,彻底清除蚊虫孳生地,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坦洲镇将以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态度,共同营造安全、卫生、健康的公共环境,为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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